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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可能很多考生以为,购买考试答案作弊被发现了顶多是被取消考试资格,但一名自考生却因网购试题和答案而获刑。记者上午从朝阳法院获悉,因网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答案,23岁的女子王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2年。据悉,这是本市首起考生网购试题而获刑的案件。

  王某是大专文化,2012年4月14日至4月15日,王某参加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。为了准备考试,王某加入了一个高自考考生的QQ群,和很多考生一起在上面交流考试信息。一名卖题人在QQ群中发布的广告引起了王某的注意。4月14日16时许,王某以500元的价格从这名卖题人手中网购了当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(二)的试卷试题答案,并于次日考试前通过电子邮箱收到了答案。

 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,卖题人是通过找“枪手”做题的方式,整理出答案并发给王某。答案的正确率较高,王某在这次英语考试中得到了80多分。由于这名卖题人在多个考生QQ群中均发布了卖题广告,遭到考生的举报,卖题人后被抓获归案。通过卖题人的供述,买题的王某随后被抓。王某被取保候审,王某作案使用的2台笔记本电脑也被扣押移送在案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王某无视国法,以收买的方式,非法获取国家秘密,其行为触犯了刑法,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。鉴于王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法院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。在案扣押的笔记本电脑系王某实施犯罪所用物品,予以没收。

  最终,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

  法官解读

  考前网购考题答案犯法

  该案的主审法官贾浩天告诉记者,考试前,考题属于绝密级事项。

  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,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“以窃取、刺探、收买方法,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  该案的主审法官贾浩天告诉记者,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,行为人必须明知是国家秘密而非法获取。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窃取、刺探、收买等行为获取国家秘密。无论获取国家秘密的目的是自己使用,还是营利转卖,均不影响该罪名的成立。

  该案中,被告人王某购买的考题为“国家教育全国统一考试”的相关试题。根据《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》:“国家教育全国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(包括副题)、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”为“绝密级事项”。

  王某购买试题的时间为考试启用之前,故试题属于“绝密级事项”。考虑到其购买目的仅为自己使用,且并未向外传播,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,因此法院判处王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2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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